关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帕古水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的公示

2025-10-17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西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实施意见》(藏水保〔2018〕59号),拉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于2025年9月10日主持召开了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帕古水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项目运行管理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水土保持施工单位、水土保持监理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等,并成立验收组。验收组查看了项目现场,认真听取了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的汇报。经质询讨论,验收组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工程的验收结果及验收资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如有问题或意见,请于工作日向拉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进行反映。

公示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5日-2025年11月15日

监督电话:马科长13549000610


                     拉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15日

 

  附件1: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帕古水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附件2: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帕古水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附件3: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帕古水库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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